《通告》规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按行业规范配备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门店内外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有通风设施及防蝇、防鼠措施,有明显禁烟标志,不得摆设烟具。5月15日前无营业证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五小”门店业主应到所在辖区主管部门补办,有相关证明但达不到经营要求的要积极整改。
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五小”门店,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拒绝、妨碍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涉黄涉赌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擅自从事无照经营“五小”企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进行处理。文化主管部门对擅自从事歌厅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擅自从事“网吧”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城市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共场所“五小”门店乱搭乱挂、招牌破损、乱摆乱放、垃圾乱丢、清运不及时等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