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厂做出的回复是“我厂根据留样产品和市场寄样品进行检测比照,确定市场寄样啤酒系冬季温度过低啤酒存储不当,冻酒后酒体蛋白析出而产生的混浊”,并附了一份“青岛啤酒五厂成品分析原始记录”。
然而,因“存储不当”出现悬浮物后的啤酒消费者饮用是否安全呢?是否对这批“存储不当”的啤酒进行召回处理呢?是否通过一些渠道对消费者进行公开说明呢?
本人对此项检测结果表示怀疑,请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着为全市青岛易拉罐装啤酒消费者安全考虑的原则,对此事给予关注。恳请朔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批次出的酒进行检测,给全市的青岛易拉罐装啤酒消费者一个安全饮食的环境。
关于对山西省朔州市场啤酒出现悬浮物的回复函
青岛啤酒五厂成品分析原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