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1915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商标适用范围为国际商标第33类,涵盖了黄酒、烧酒、米酒、白酒、汽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含水果酒精饮料、老酒(中国蒸馏烈酒)、五加皮酒(中国混合烈酒)、白干酒(中国白酒)、甜果酒、葡萄酒、烈酒(饮料)、桃红葡萄酒、食用酒精等。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国际)博览会将推动中国企业国际化、品牌化发展。
国际商标证书原件
国际商标证书翻译文件
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国际)博览会国际品牌联名产品
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国际)博览会国际品牌联名产品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背负“苦难”的公益! 记中国公益春晚创始人海合龙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