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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间慈善组织成为主体
时间:2016-03-10 18:31:36   来源:   点击:

  2016年的全国两会将为中国慈善史写下浓重一笔。

  3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正式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就该草案向大会作了说明。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较快,社会捐赠额从2006年的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1000亿元左右。但慈善法的长期缺位,已深深影响到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李建国说,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定慈善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大众也对慈善法的出台给予很高期待。全国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说,慈善法的推进将极大有利于慈善活动的展开,让更多企业家、社会人积极参与到扶贫中去。

  立法护航乐捐善助

  草案明确了慈善组织的定义及其设立程序,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准则和内部治理,强化了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同时对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进行了规范。草案明确了慈善信托的公益信托性质,及慈善信托的备案制度、受托人范围、受托人和监察人义务。

  对于慈善法的缺位,全国政协委员、福耀集团总裁曹德旺深有感触。

  2011年曹德旺曾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订“最苛刻捐款”。规定一笔2亿元的公益慈善捐款的管理费为3%,远远低于10%的“行规”。

  曹德旺认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既需要企业家“兼济天下”的道德情怀,更需要国家完善立法,规范慈善事业,善款应放在“玻璃钱箱”里,捐款程序、善款管理和发放、管理者监管、不实捐款者的责任追究等,都应有一套完备的规章制度,以慈善的公信力吸引更多人从事这项事业。

  全国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说,在慈善活动中,大家十分关心善款究竟谁来管、怎么用,钱是否用出去了,如何确认,这些问题,在此前慈善法不够健全时,就出现了这样那样的说法,甚至出现极少数不法分子打着慈善的旗号做违法违纪的事。

  刘永好认为,慈善法出台能让慈善和扶贫更加常态化,让更多企业家、社会人积极参与到扶贫中去,慈善法的出台能够促进精准扶贫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很多人士和企业想参与慈善,不知道该怎么做,怎么登记和管理,慈善法的推进有助于慈善活动的展开。慈善法的出台,可以说正当其时,为慈善事业保驾护航。

  中国的慈善捐款越来越多,很多都是民间进行,都是民营企业家自发捐赠。通过立法,将使社会扶贫成为常态和力量。慈善行为也会越来越深入。

  慈善组织的公益性与非营利性,决定了信息公开是必然选择,也是公众参与对慈善违法违规问责的制度安排之一,解决了慈善组织与捐赠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制约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的维护。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说,近年来为增强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的办法,对慈善组织及其行为进行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尽管如此,慈善组织仍然存在缺乏有效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足等问题,慈善丑闻时有发生,削弱了一些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王名认为,通过改进和完善制度设计,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最终推动慈善组织的治理现代化,提升其社会公信力。

  慈善事业获政策支持

  慈善法草案专章规定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尤其对慈善活动享有的税收优惠作了规定,比如明确了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草案还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针对大额捐赠税前扣除比例问题,草案也作出专门规定。

  关于慈善捐赠交税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要捐赠100多亿,按现在的体制先得拿出20~30亿的税。

  全国人大代表廖晓军认为,为了支持和鼓励慈善行为,在慈善法中对税收方面的促进措施作出相关规定是必要的,但应当处理好与专门的税收法律的关系。

  王名认为,慈善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对于深化政府体制改革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有着重要意义。

  税收优惠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措施。“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也明确提出: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但我国目前对慈善活动税收优惠力度不大,效果并不明显。

  全国人大代表方新建议对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加以明确,有利于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她强调慈善法在符合税收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应对上述问题有所回应,特别是规定了慈善信托参照慈善组织享受税收优惠。

  慈善法草案明确“本法所称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对于慈善信托,王振耀曾表示:“慈善法打开了一个金融杠杆,就是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是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渠道,是慈善事业的一种运作模式。

  将慈善信托列为专章,“这为慈善信托的发展创造了一个条件,今后有意愿设立慈善信托的人将不必再跑到美国、欧洲和中国香港去设立慈善信托公司了。”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说。

  截至目前,中国内地已经产生了几个类似公益信托的案例,但严格意义上的公益信托模式还没有产生。专家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制度缺陷和税收优惠政策的缺乏,一些审批规定、优惠政策在实际落实中遇到很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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